1)分类: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按形态和存在的场所分为以下三类。
I类:矿井甲烷(煤矿环境)
II类:爆炸性气体、蒸汽、薄雾(工厂环境)
III类:爆炸性粉尘、纤维等(粉尘环境)
2)分组和分级:
危险物品按引燃温度分组
气体、纤维危险物品按 大实验安全间隙和 小点燃电流比分级
粉尘、纤维危险物品按其导电性和爆炸性分级
爆炸性气体和粉尘分组及分级举例见表1-1和表1-2。
表1-1 爆炸性气体的分组及分级
注:1.本表未列入的爆炸性气体见其他资料。2. 大实验安全间隙与 小点燃电流比在分级上的关系只是近似相等。
表1-2 爆炸性粉尘的分级和分组
注:1.本表未列入的粉尘见其他资料。2.在确定粉尘、纤维的引燃温度时,应在悬浮状态的引燃温度中选用较低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