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体、蒸汽爆炸危险环境划分
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此类危险环境分为0区、1区、2区,危险区域的大小受通风条件,释放源特征和危险物产品性能参数的影响,区域划分详情见表.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划分
根据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10区和11区,详情见表。
3、火灾危险环境
火灾危险环境分为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的划分详情见表
4、非爆炸危险区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分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1. 没有释放源并不可能有易燃物质侵入的区域。
2. 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 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
3.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件,或使用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易燃物质引燃温度的炽热部件的设备附件。
4. 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易燃物质的架空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定。